关于进一步规范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(验收)程序的说明 |
基础研究处(科技人才处) 2020-04-14 |
根据《甘肃省创新基地和人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(甘科计规〔2017〕14号)和《甘肃省自然基金管理办法》(甘科计﹝2010﹞8号),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、青年科技基金、杰出青年基金、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计划项目结题(验收)程序,严格项目结题(验收)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,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满6个月内应完成项目结题(验收)工作。对于2017年(含)之前立项的项目,具体结题(验收)程序是: 一、提交“科技报告” 项目负责人登陆“甘肃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(旧版系统)”,按要求提交项目“科技报告”(省青年科基金项目不需要提交“科技报告”,直接提交“验收申请”)。 二、提交“验收申请” 待“科技报告”审核通过后,项目负责人登陆“甘肃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(旧版系统)”,按要求在线填写“验收申请”并提交。 三、制作结题材料 1.项目负责人登陆“甘肃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(旧版系统)”,在线导出《甘肃省省级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》、《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报告》、《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(总结)信息表》、《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》; 2.依托单位审核《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表》(见附件1)。项目参与人员有变更的需提交《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》(见附件2); 3.装订纸件材料。结题材料需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装订成册(一式四份),模板见附件3,装订内容包括《甘肃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》复印件、《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(总结)申请表》、《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自评估报告》、《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(总结)信息表》、《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》、《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表》和论文、专利等成果代表作。 项目参与人员有变更的需单独提供《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》原件2份,不装入纸件材料中。 四、结题(验收) 省自然科技基金项目一般项目、青年科技基金计划项目采取总结方式结题,结题材料先由依托单位审核并签字、盖章后,报送省科技厅,经基础研究处、发展计划处审核同意结题后,“甘肃省科技信息管理系统(旧版系统)”准予结题通过;省杰出青年基金、省基础研究创新群体计划项目需进行会议结题验收。各类项目在结题(验收)后6个月内需按要求完成成果登记。 五、注意事项 1.期刊论文仅需打印发表论文杂志的封面、目录和论文首页(英文论文还需打印带有基金号资助的页面)。 2.结题(验收)材料必须双面打印,其中《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表》、《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人员变更申请表》仅限正反一页。 附件1: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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